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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财政厅在生物质能类领域开展清洁发展贷款业务

2015/12/23 9:30:28      点击:

目前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,为了支持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,河南省财政厅出台了新政策,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在生物质能类领域开展的清洁发展贷款业务,贷款利率下浮15%,最长贷款时间可达5年。

为贯彻《河南省2015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》,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,目前河南省通过各级财务部门,在生物质能类领域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,支持包括生物质发电、沼气发电以及生物液体燃料等三大类的生物质能源产业。

据了解,按照相关规定,申请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需为河南省注册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,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5%,单个项目申请贷款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。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,但对于公益性显著、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,可延长至5年。(记者宋晓东)